高分子系关于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进程安排1、10月25日前:申请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doc”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参加考核的同学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中期考核”所有内容的填写并 “提交”,同时提醒导师务必进入系统完成审核;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进行中期考核申请表.doc”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3、11月5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4、11月8日~10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高科所:倪旭峰老师 高材所:吴刚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s://webplus.zju.edu.cn/_s223/2014/1022/c38016a1579183/page.psp 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谢谢大家!高分子系研究生科2021年10月9日 附:本次考核名单学号高材所120290301202905212029053120290541202905812029060120290611192901211929028119290341192903511929036119290411192904211929045高科所12029029120290311202902811929014119290151192901911929022119290231192902411929026119290271192904811929047生材所120290551202905612029057120290591192902011929030119290321192903311929038119290401192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