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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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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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以下简称学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学系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一、组织与领导 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毛峥伟 陈素珊 副组长:万灵书 赵 嵩 成 员:黄小军 吴 刚 金 桥 申诉联系人:赵嵩(联系电话:0571-88208565 电子邮箱:zhaosong@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6室) 咨询方式:0571-87953142,ynwang@zju.edu.cn二、复试名单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三、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其中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教务章)。 7.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章或院系公章。 8.其他成果、奖励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四、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一)复试具体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 (1)涉及科目: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2)考试时间:1.5小时 2.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考生PPT自述与专家面试的方式进行。PPT自述包含: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不超过3分钟。专家面试环节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科研潜力、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等。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进入港澳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请用该手机号注册钉钉并激活),学系将建立钉钉通知群,参加考核的考生请留意接受进群邀请,复试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准考证进入紫金港校区。 1.资格审核:5月19日上午8:30-8:45 2.笔试:5月19日上午9:00-10:30 3.面试:5月19日上午11:00开始 详细地点请关注后续钉钉群通知。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我校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25日前寄到学系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王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室,0571-87953142,王老师收(仅接收顺丰快递)。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学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2.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附件1: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专业103352026020067王冠桦104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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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复查每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通过报考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一)复查内容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往届硕士毕业生审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硕士毕业资格保证书.pdf。4.在读博士研究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2:00-5:00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 217会议室报考资格复查时工作组将同时拷贝考核PPT,请提前做好准备。二、综合考核安排(一)考核确认请于4月15日前填写问卷(https://v.wjx.cn/vm/Y1Eww2D.aspx#)确认是否参加现场考核。放弃考核者需提交《放弃考核及拟录取资格声明.docx》(扫描发送至邮箱ynwang@zju.edu.cn)。请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4月15日前下载“钉钉”程序,完成注册激活,等待入群。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立即与我系研究生科联系(王老师: 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二)考核时间与地点时间:2026年4月21日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考核顺序将由考核工作组随机形成,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于考核前一天通过钉钉群告知考生。(三)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方式: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PPT面试汇报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左右;考核时考生应以英语作1分钟自我介绍,采用普通话做科研经历或训练陈述。PPT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科研工作(非应届生)相关,PPT中的文字不限中、英文。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姓名、所在研究所等)。考核计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占比为:①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20%;②专业基础及表达、科研成果及潜力80%。三、考核评分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四、招生名额招生类型招生指标备注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博士17包含平台专项8个、人才专项6个注:最终录取人数以报考考生情况和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2026导师招生信息表.pdf五、拟录取学系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1、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按考核成绩依次录取(考核成绩同分者,以专业分分项(满分80分)平均得分高者优先。)2、所有录取考生均须在录取当年入学。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3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六、体检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5月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系联系。邮寄地址(仅接收顺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142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附录:进入考核名单报名号姓名YB2026280049张权YB2026280078叶小迪YB2026290002曹宇YB2026290003张天柱YB2026290005阎语欢YB2026290011肖融彬YB2026290012胡尚容YB2026290013孔飞YB2026290014康叶辉YB2026290016彭冰YB2026290019董文昊YB2026290020陈鑫YB2026290025计冲YB2026290030边若泓YB2026290031王展博YB2026290032杜明昊YB2026290034沈思中YB2026290037朱军YB2026290038杨亚欣YB2026290041宋志文YB2026290044洪婉菁YB2026290045曾江杰YB2026290047冯相阳YB2026290048贾高恩YB2026290049牛雅琳YB2026290054郭浩嘉YB2026290055王思尧YB2026290057黄志炫YB2026290058郗天文YB2026290060尹昕宇YB2026290061何世央YB2026290064郑厚伟YB2026290065张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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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2026级研究生外校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现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中“签往地址”请填写:浙江大学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若超过有效期限则仍可作正常使用。 二、团组织转移团组织名称:浙江省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新生临时团支部未满28周岁的党员,需通过团中央的智慧团建转团组织关系。 三、党组织转移1、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简称:浙江大学党委);单位: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委员会(简称: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党委);特别提醒:报到时凭有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2、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通过网上接转转入党组织:“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党委”或“浙江大学党委”。如有问题可邮件咨询0018563@zju.edu.cn(写明个人联系电话,方便电话沟通),或者电话咨询0571-8795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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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需完成体检、政审以及调档环节。请各位拟录取新生关注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关于体检2026级拟录取研究生(包含拟录取推免生和统考生,大部分推免生均已完成体检并寄送到我系)应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为保证及时收到,请使用顺丰邮寄,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可参考其中的体检项目。 二、关于政审1.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模板详见附件2。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收到调档函后尽快将该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2.请拟录取推免生于4月6日前填写信息统计表(https://v.wjx.cn/vm/h4xLLrC.aspx#),我系将尽快安排推免生调档函寄送事宜。3.本系应届生请将附件2表格填写后直接交至系办团委林老师处,其他拟录取学生需请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于2026年5月1日前将附件2(盖党组织章)寄送至我系。 三、关于调档手续办理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10日前寄到我系),但需所在单位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无模板,说明拟录取研究生基本信息和档案寄送时间,并加盖公章),并于5月1日前同政审表一起寄到我系。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6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6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6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 四、邮寄地址体检表寄送到以下地址:(顺丰)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邮编:310000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142政审意见及档案材料寄到以下地址:(机要或EMS档案专递)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高分子系党委办公室邮编:310000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2013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模板.doc附件2: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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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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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报考2026年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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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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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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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