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15
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pdf
05-25
21
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pdf
04-22
21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4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实施质量监控,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除涉密学位论文外,所有学位论文在评阅前,均须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第二条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技术手段,对于防范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具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替代导师、评阅及答辩专家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把关。研究生应潜心治学、刻苦钻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校对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将依法终身追责。第三条 相似度检测应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完成。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用于检测和送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的格式和命名应符合系统要求。网上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经过导师的审核和同意。第五条 导师通过网上论文审核系统,对学生网上提交的学位论文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以确保检测论文与送审论文版本的一致性。电子版学位论文一旦确认提交并经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作更换。导师审核通过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将作为进行相似度检测和学位论文盲审等工作的依据。第六条 相似性检测结果的处理一、博士学位论文1.“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引用)在 10%及以下者,可以进入送审程序。2.“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在 10%~20%之间者,经导师鉴定并证明,在认为不存在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前提下,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可重新申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可以进入送审程序。3.“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在20%~50%之间者,不能进入送审程序,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4.“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超过5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学位申请人需重新撰写论文,12 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二、硕士学位论文1.“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在 10%及以下者,可以进入送审程序。2.“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在 10%~20%之间者,经导师鉴定并证明,在认为不存在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前提下,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可重新申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可以进入送审程序。3.“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在20%~50%之间者,不能进入送审程序,学位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3 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4.“去除本人”或“去除引用”超过 5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学位申请人需重新撰写论文, 6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系教学科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3月21日
04-22
21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是体现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的主要标志,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等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保障。现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 号),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提。开题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二)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相应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经评审通过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学系存档备案。(三)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导师确认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四)开题报告通过者,经导师确认需变更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者,应重新进行开题报告。(五)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1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博生应于入学后第2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应于转博后的6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第1学年春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未按时开题的研究生,学系要主动跟进、分析原因,督促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 第三章 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报告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是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研究路线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二)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三)研究生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相应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评审。通过中期进展报告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经导师、院系审核,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系存档备案。(四)对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缓慢,或在研究中存在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不当的研究生,导师应指导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难以继续深入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终止研究,重新指导研究生选题和开题;对由于科学研究能力不足、难以取得学位论文创新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早提出终止研究生培养进程,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五)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1年,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6个月,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第四章 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预审)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是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二)博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2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硕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1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申请时需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三)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相应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评审。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公示预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预审)专家;(四)通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审核,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系存档备案。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第五章 其他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工作。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工作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形成的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预审)等材料是记录和证明研究生申请和获取相应学位的重要档案材料,研究生须做好相关材料的系统上传与纸质材料的提交,以便学系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本办法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科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2021级春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3月21日时间节点培养类别学制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期进展报告读书报告实践报告(专业学位)预答辩0.5/1.5年1年/2年 硕士2.5年第1学年春末第2学年春末第3学年秋末第3学年秋末提交学位申请前普博4年第1学年春末第2学年秋末/春末第4学年秋末第4学年秋末提交学位申请前直博5年第2学年春末第3学年秋末/春末第4学年秋末第5学年秋末提交学位申请前硕转博--春季硕+博 5年第1学年春末第2学年春末/春末第4学年(连硕士阶段)秋末第5学年(连硕士阶段)秋末提交学位申请前硕转博--秋季硕+博 5年第1学年秋末第2学年秋末/秋末第4学年(连硕士阶段)秋末第5学年(连硕士阶段)秋末提交学位申请前
04-22
21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 处理办法(试行)
11-09
20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2020】45
08-22
18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07-25
17
高分子系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请仔细阅读: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2016-06/p1alr2i33k1n2c2l41gch14f71lmv4.pdf2、《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15https://polymer.zju.edu.cn/2021/0525/c38015a2378011/page.htm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 号https://polymer.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16/77/87e389a54fb2a9d8adf13e037053/c13fba8b-67e8-455d-a045-bfa4112c0d24.pdf 4、相关表格下载: 高分子系学位申请相关表格.docx包含以下文件,其他文件均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相关界面下载打印:论文封面独创性声明表决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酬金表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 ★重要时间说明:1月前系统内完成资格确认3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3月30日授予学位4月前系统内完成资格确认6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6月30日授予学位7月前系统内完成资格确认9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9月30日授予学位10月前系统内完成资格确认12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12月30日授予学位注:遇寒暑假期间资格确认,请事先与王亚纳老师保持联系。 一、申请答辩条件:1.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所有培养环节的要求;2. 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者署名在前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2)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2篇及以上论文或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学术论文并在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需与学位论文相关。(3)对博士生取得的其它研究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①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SCI收录学术论文计;②发表影响因子大于10.0(含10.0)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16级及以前的学生,发表影响因子大于7.0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按2篇SCI学术论文计);③研究生联合发表高影响因子(影响因子大于10.0)的学术论文,作为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时以该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每人按1篇SCI计,但前提是该学术论文的主要成果(主要合作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时,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成人。但有如下情形者,按下述规定认可:①凡导师组集体指导培养的博士生,以导师组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亦予认可。导师组成员名单应在研究生入学后1年内(直博生在入学1.5年内)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由研究生科管理人员作为导师之一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方为有效。②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我校博士生,在合作方教授指导下,从事合作方课题研究并完成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者予以认可:(a)以我校博士生为第一作者,但同时以合作方高校和浙江大学为作者单位的;(b)以合作方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第一作者单位的。(c)博士生署名排第二,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3.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1、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准和录入: a)核准(以下与打印证书有关,请务必规范填写):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年月是否一致; 学习计划内课程和所获学分课程是否完全一致; 姓名拼音是否符合要求,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 b)录入相关信息: 我的读书报告:普博6篇;硕博连读、直博10篇; 我的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我的预答辩: 填写提交并通过导师审核 我的学位申请:为后续制作学位申请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供数据和文字,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 我的科研成果(学位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盲审版本上传:论文封面和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一作者.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或 第二作者(导师第一).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论文上传后请导师进入系统进行确认。研究方向:不超过八个字论文送审将通过研究方向及关键词进行匹配送审,因此请尽量保证关键词的精确性,以及研究方向应贴切但不宜过窄。 学位上报信息(注:我系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2、毕业生图像:请按照图像采集通知自行核对学信网信息;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0571-85116233、87056261): 也可查询相关网站: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注意:电子版大小必须控制在16kb以内!(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网上链接)。未能及时将照片及其电子版返回的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论文送审及答辩。 3.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以便日后系统能够顺利进入毕业证书打印环节,同时将贷款确认书交任意然老师备案。 三、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按以下顺序整理并递交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论文上传确认后,可通过系统直接打印)2、学位论文查重报告首页(需导师签字);3、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4、开题报告存档页 (需导师签字)及全文1份;5、读书报告表6-10份 (系统导出,需导师签字,无需原文)。 四、论文评审: 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论文监测平台评阅。评阅通过的标准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不通过者按规定延期或中止学位申请。大修者应在再次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五、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1、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评阅返回结果,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录入;(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步骤.doc); 2、导师组织落实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 1 人。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 交叉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学位论文答辩会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作如实记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答辩委员会酬金:300-800元/人,记录员酬金:100元/人。 3、 准备以下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1、学位申请书2份; 2、论文评阅书(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3、答辩记录表; 4、表决票(答辩前至系办任意然老师处盖章有效); 表决票中:同意画○,不同意画x,其余为废票。5、酬金表;6、毕业生登记表(表决票盖章时领取) 六、答辩结束后自行以管理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帐号:29ms01,密码:gfzxyjs111,提交答辩结果。 七、需递交的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所有上交材料中需手写部分必须用钢笔书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递交):1、学位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2、独创性声明(含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2份;3、论文评阅书5份(双面打印);4、答辩表决票5-7张;5、答辩记录表1份;6、论文修改定稿表1份;7、体检表1份(定向委培生除外);8、毕业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9、酬金表;10、学位论文2本: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其中1本送北京存档用,1本加塑封;作系资料室存档用。 八、办理离校手续:1、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录入栏目内再一次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http://xwfw.zju.edu.cn/fwzn.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学院党团委:系办王丽梅老师办理(需本人至现场)。学院资料室:王亚纳老师办理(无需本人至现场);学院研究生科:将在其他所有办理完并填完问卷后自行通过;三方协议、报到证及档案迁移手续:联系陈辰星老师。 3、将离校单(本人签名)交系办王亚纳老师,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定向和委培生的双证由学院随毕业生档案寄往定向委培单位。4、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应将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后的离校单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身份证及前述资料前来代为领取证书。
05-10
17
请仔细阅读: 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2016-06/p1alr2i33k1n2c2l41gch14f71lmv4.pdf2、《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https://polymer.zju.edu.cn/2021/0525/c38015a2378011/page.htm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 号https://polymer.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16/77/87e389a54fb2a9d8adf13e037053/c13fba8b-67e8-455d-a045-bfa4112c0d24.pdf 4、相关表格下载 高分子系学位申请相关表格.docx包含以下文件,其他文件均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相关界面下载打印论文封面独创性声明表决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酬金表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 ★重要时间说明: 1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3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3月30日授予学位 4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6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6月30日授予学位 7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9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9月30日授予学位 10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12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12月30日授予学位一、申请答辩条件:1、完成开题报告、文献阅读、中期考核、读书报告等所有培养环节;2、学分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3、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 科研成果最低要求(必须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且浙大为第一单位):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已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下列情况发表的论文视为有效: ①SCI、EI、核心收录源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工学部规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目录详见: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2&object_id=12562); ③正式出版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如有发表在①或②上的论文有接收函,可等同于论文发表;而发表在③上的论文,接收函无效。 2)专业学位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至少有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期刊刊源包括SCI、EI 收录刊源、核心期刊、工学部研究生教育补充期刊、SCI 或EI 收录刊源增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含论文集光盘)或其他正式出版期刊。 ② 授权或公示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 项,申请人在专利发明人名单中的排名需位列第一(指导教师第一除外); ③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工程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1 项,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或标准格式完成,并由相关有资格审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认定后方能承认;4、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1、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准和录入: a)核准(以下与打印证书有关,请务必规范填写):l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年月是否一致;l 学习计划内课程和所获学分课程是否完全一致;l 姓名拼音是否符合要求,标准格式样板:l 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 b)录入相关信息:l 我的读书报告:4篇;l 我的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l 我的预答辩:填写提交并通过导师审核 l 我的学位申请:为后续制作学位申请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供数据和文字,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l 我的科研成果(学位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l 学位论文盲审版本上传:论文封面和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一作者.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或 第二作者(导师第一).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论文上传后请导师进入系统进行确认。研究方向:不超过八个字论文送审将通过研究方向及关键词进行匹配送审,因此请尽量保证关键词的精确性,以及研究方向应贴切但不宜过窄。l 学位上报信息(注:我系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2、毕业生图像:请按照图像采集通知自行核对学信网信息;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0571-85116233、87056261): 也可查询相关网站: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注意:电子版大小必须控制在16kb以内!(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网上链接)。未能及时将照片及其电子版返回的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论文送审及答辩。 3、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以便日后系统能够顺利进入毕业证书打印环节,同时将贷款确认书交任意然老师备案。 三、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按以下顺序整理并递交材料: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论文上传确认后,可通过系统直接打印)2、学位论文查重报告首页(需导师签字);3、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4、开题报告存档页 (需导师签字)及全文1份;5、读书报告表4份 (系统下载,导师签字,无需原文)。 四、论文评审: 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论文监测平台评阅。评阅通过的标准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不通过者需延期或中止学位申请。大修后重新送审者应在再次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五、论文答辩:1、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评阅返回结果,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录入;(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步骤.doc); 2、导师组织落实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外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学位论文答辩会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作如 实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3、准备以下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1) 学位申请书2份;2) 论文评阅书(系统自行下载打印);3) 答辩记录表;4) 表决票3张(答辩前至系办任意然老师处盖章有效); 表决票中:同意画○,不同意画x,其余为废票。5) 酬金表;6) 毕业生登记表(表决票盖章时领取)答辩委员会酬金:300元/人 (主席350元),记录员酬金:80元;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递交答辩材料前: ▲自行以管理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帐号密:29ms01,密码:gfzxyjs111, 录入答辩结果。 七、递交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所有上交材料中需手写部分必须用钢笔书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递交: 1、学位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2、独创性声明(含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2份;3、论文评阅书3份(双面打印);4、答辩表决票3张;5、答辩记录表1份;6、体检表1份(定向委培生除外);7、毕业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8、酬金表;9、学位论文1本: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外加塑封。 八、办理离校手续:1、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录入栏目内再一次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http://xwfw.zju.edu.cn/fwzn.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学院党团委:系办王丽梅老师办理(需本人至现场)。学院资料室:王亚纳老师办理(无需本人至现场);学院研究生科将在其他所有办理完并填完问卷后自行通过;三方协议、报到证及档案迁移手续:联系陈辰星老师。 3、将离校单(本人签名)交系办王亚纳老师,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定向和委培生的双证由学院随毕业生档案寄往定向委培单位。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应将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后的离校单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身份证及前述资料前来代为领取。
12-24
21
至系办递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材料日期:博士研究生:1月10日硕士研究生:1月12-13日博士学位申请流程: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725/c38015a2254520/page.htm硕士学位申请流程: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510/c38015a2254519/page.htm 请仔细阅读并按照流程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完成一~三),按时办理手续,未按时办理的同学,将顺延下一季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将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送审。送审不通过者不予答辩,按规定作延期或中止申请处理。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研究生科2021年12月24日
09-28
21
至系办递交本季度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材料日期:博士研究生:10月21日硕士研究生:10月28日博士学位申请流程: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725/c38015a2254520/page.htm硕士学位申请流程: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510/c38015a2254519/page.htm 请仔细阅读并按照流程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完成一~三),按时办理手续,未按时办理的同学,将顺延下一季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将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送审。送审不通过者不予答辩,按规定作延期或中止申请处理。 请相互转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