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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关于2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递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任意然 浏览次数:166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均已返回,请自行登陆系统查看。

评审未通过的同学应根据文件要求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延期至下一季度重新送评。

评审通过的学生可安排答辩,由导师或课题组自行组织答辩委员会。

答辩前准备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秘书要求需符合规定,具体参照学位申请流程通知:

博士: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725/c38015a2254520/page.htm

硕士:https://polymer.zju.edu.cn/2017/0510/c38015a2254519/page.htm

邀请校外导师参加时应注意根据现阶段防疫管理要求,按时按要求做好入校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务必于915日(不含15日)前完成。答辩完成后请按流程录入答辩结果,并按清单准备好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预答辩的同学如小论文已接收,请及时联系告知,并在系统中更新科研成果。


所有学位申请材料应于915日之前准备完毕,至系办递交材料日期: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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