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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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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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2023级研究生外校新生办理档案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现作相关说明如下:一、档案投递地址(建议用机要或EMS寄送):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党委办公室邮编:310000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2013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二、“户口迁移证”中“签往地址”请填写:浙江大学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若过有效期限则仍可作正常使用。 三、团组织转移名称:浙江省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新生临时团支部 未满28周岁的党员,需通过团中央的智慧团建转团组织关系。 四、党组织转移1、非安徽省、浙江省,及两省内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组织的同学:开具《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去单位: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党委;特别提醒:报到时凭有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2、安徽省、浙江省内已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同学:通过网上接转。所去党支部信息:见“课题组所在党支部信息一览表”。课题组所在党支部信息一览表序号所去课题组名称所去具体党支部名称1稀土课题组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2聚合物分离膜表面工程研究室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膜材料与技术研究室高分子敏感材料研究室聚合物膜微结构与界面研究室3可控聚合与聚合物结构性能研究室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4纳米高分子课题组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第四支部委员会高分子溶液与膜分离课题组生物及临床医用高分子课题组5功能材料与流变学实验室高分子共混与复合改性研究室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6有机半导体研究室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7组织修复与再生医用高分子材料课题组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8自组装仿生界面与纳米生物医用材料课题组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9天然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课题组中共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生物光电材料与炔类大分子课题组生物大分子核酸化学与生物学课题组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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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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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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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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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需完成体检、政审以及调档环节。请各位拟录取新生关注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关于体检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包含拟录取推免生和统考生,大部分推免生均已完成体检并寄送到我系)应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为保证及时收到,请使用顺丰邮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可参考其中的体检项目。 二、关于政审1.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格式、要求及寄回地址详见附件2。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尽快将该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同时于4月6日前填写信息统计表(https://www.wjx.cn/vm/eS2aAPB.aspx#)。2.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拟录取的本系应届生请将该表直接交至系办团委陈老师处;其他拟录取学生需将政审表寄送至我系。3.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将附件2(盖党组织章)邮寄(EMS)至我系。 三、关于调档手续办理我系将按上述链接填写信息于4月15日前寄出纸质调档函,请各位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开展:(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系),但需所在单位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于5月1日前同政审表一起寄到我系。(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3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3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 四、邮寄地址体检表寄送到以下地址: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邮编:310000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142政审意见及档案材料寄到以下地址: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高分子系党委办公室邮编:310000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2013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模板.doc附件2: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2023年3月制表).docx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3月27日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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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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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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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报考2023年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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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高分子系关于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的报名及线下材料寄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