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高分子系关于2023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第2号通知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2023年外校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求,在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办法。
一、浙江大学高分子系2023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寒莹 楼仁功
副组长: 毛峥伟 廉 洁
成 员: 金 桥 黄小军 吴 刚
申诉联系人: 廉 洁
申诉联系电话:87951308
电子邮箱: 0012346@zju.edu.cn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鼓励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应拥有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2018年9月及以后成绩有效),或托福≥80分/ 雅思≥5.5(2021年9月及以后成绩有效)。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我系各学科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我系免试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已审核完毕,申请人可进我校免试申请系统查询相应结果:
因生源丰富,不再接收志愿(生源)调剂;
1) 获得复试资格(初审结果为:同意申请硕士/博士)的同学,请于9月21日16:00点前在浙大推免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候补同学(初审结果显示“未审核”)近期请多关注申请系统查询结果,我们将于9月22日18:00以前明确结果。
2、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为面试,以“钉钉”软件作为复试平台。统一采用“钉钉”中的“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模块组织进行视频复试。视频将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操作指南可供参考:“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316/c28479a2507123/page.htm),详细要求将在钉钉群中进一步明确。
3、复试时间:9月26日
4、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自我介绍环节及问答两个环节。
自我介绍环节应简述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经历,不超过2分钟。
问答环节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实验技能知识:考察化学实验基本技能;
专业综合知识: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交流。
5、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专业分(满分50分)+实验分(满分30分)+英语分(满分20分)
评分专家不少于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值平均分为复试成绩。
6、录取方式:
1、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同分者,以专业分分项平均得分高者优先,专业分平均得分也相同者,以实验分分项平均得分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各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4、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
1、请参加复试的同学至迟于9月22日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如钉钉注册手机号与报名手机号不同,请务必立即发送邮件至ynwang@zju.edu.cn告知,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佐证)
2、复试钉钉群将于9月23日组建,届时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群内消息通知,了解复试流程,并按时完成各项确认、资料上传等操作。
3、复试顺序将随机产生,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4、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直接在钉钉系统中上传:
1)身份证及学生证照片或扫描件
2)加盖院系教务章或成绩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最新排名证明;
3)申请直博的同学还需提供英语水平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018年9月以后成绩有效)/托福成绩或雅思成绩单(2021年9月以后成绩有效)
直接寄送:
参加复试的直博生应于9月26日之前将两封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书.docx)邮寄至浙大高分子系办公室(顺丰或EMS)。推荐信页内文字可打印,但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用信封密封推荐信,并请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高分子系办公室
接收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3142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提交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