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报考2026年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报考2026年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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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报考2026年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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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系对收到的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初审结果可进入报考系统查看,并公告如下: 同意以下考生进入复试考核:报名号姓名YB2026280049张*YB2026280078叶*迪YB2026290002曹*YB2026290003张*柱YB2026290005阎*欢YB2026290011肖*彬YB2026290012胡*容YB2026290013孔*YB2026290014康*辉YB2026290016彭*YB2026290019董*昊YB2026290020陈*YB2026290025计*YB2026290030边*泓YB2026290031王*博YB2026290032杜*昊YB2026290034沈*中YB2026290037朱*YB2026290038杨*欣YB2026290041宋*文YB2026290044洪*菁YB2026290045曾*杰YB2026290047冯*阳YB2026290048贾*恩YB2026290049牛*琳YB2026290054郭*嘉YB2026290055王*尧YB2026290057黄*炫YB2026290058郗*文YB2026290060尹*宇YB2026290061何*央YB2026290064郑*伟YB2026290065张* 未通过初审名单:报名号姓名YB2026290024苏*韬YB2026290036杨*宇YB2026290040刘*毓YB2026290053张*YB2026290056吴*欣YB2026290059雷*莹YB2026290062刘*YB2026290066赵*杰 说明:1.请进入复试考核的所有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系网上关于复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的通知。2.我系导师信息和现有招生情况请见导师招生信息表: 2026导师招生信息表-2026.1.16更新.pdf3.《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https://polymer.zju.edu.cn/2025/1027/c38014a3095884/page.htm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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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系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学系成立由学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书记、部分学科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系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组 长:毛峥伟、陈素珊副组长:万灵书、赵嵩成 员:黄小军、吴刚、金桥咨询与申诉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0571-87953142咨询邮箱:ynwang@zju.edu.cn申诉联系人:赵嵩申诉电话:0571-88208565(只接受信访、投诉,不接受信息咨询)申诉邮箱:zhaosong@zju.edu.cn(只接受信访、投诉,不接受信息咨询)学系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和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报考考生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二、资格审查与材料预审由学系招生工作管理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材料预审,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资格审查和材料预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三、材料审核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就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并评定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差额考核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等。(一)报考资格复查学系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如下: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含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考核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考核时间为报名次年4-5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考核形式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四)考核内容及方式学系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学科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五)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等于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五、录取(一)学系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二)综合考核拟录取结果经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录取资格无效。(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拟录取考生请于系网通知日期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系。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142(四)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六、调档政审学系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任何阶段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在校学籍。本实施细则由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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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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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我国众多著名的高分子科学家如王葆仁院士、冯新德院士、钱人元院士、徐僖院士、杨士林教授、于同隐教授、潘祖仁教授、沈之荃院士、沈家骢院士、唐本忠院士、陈文兴院士等均毕业或执教于浙江大学。六十余年来,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以求是创新精神为指引,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了大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二十余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近十位国内高校书记、校长和副校长,输送了一批批优秀毕业生前往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组建于1992年,是我国第一个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和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的理工结合型学系。学系设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与“材料与化工”硕士点与博士点。与化学系共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与材料学院共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是浙江大学“化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学系下设高分子科学、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生物医用大分子三个研究所,建有“生物基运输燃料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浙大参与)”“教育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重点实验室”等六个科研平台,同时支撑了另外三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发挥“理工结合、学科交叉”的特色优势,坚持“四个面向”,以解决国家需求为己任,长期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大力开展学科交叉创新,对浙江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多个一流学科建设起到坚实的支撑作用,打造学科交叉的先锋队。 一、招生方式高分子系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6年博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含学制、学习方式)2026年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计划招生专业如下:招生方式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学制(年)学习方式直接攻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5全日制非定向高分子材料学术5全日制非定向材料与化工专业5全日制非定向硕博连读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5(硕、博阶段合计)全日制非定向高分子材料学术5(硕、博阶段合计)全日制非定向材料与化工专业5(硕、博阶段合计)全日制非定向普通招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4全日制非定向高分子材料学术4全日制非定向材料与化工专业4全日制非定向材料与化工专业4非全日制定向 三、申请条件考生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2. 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3. 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4. 雅思(学术类)5.5及以上。5. 新托福80及以上。6.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获得前置学历学位。7. 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其他英语成绩水平同上2-7所述。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21年9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庭版和拼分成绩)在2024年9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申请春季入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21年3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庭版和拼分成绩)在2024年3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浙江大学认可的母语为英语的国家:美属萨摩亚、澳大利亚、巴哈马、巴巴多斯、贝利兹、博茨瓦纳、加拿大、斐济、直布罗陀、加纳、圭亚那、爱尔兰、牙买加、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所罗门群岛、南非、冈比亚、汤加、英国、美国、赞比亚、津巴布韦。(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直接攻博:应为已取得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高分子、化学、材料、化工、物理、生物、药学及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硕博连读: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本系同级研究生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3.普通招考(1)全日制: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至少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顺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者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顺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共同一作非第一顺序者,如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经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予以破格。(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在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在任何阶段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在校学籍。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各博士生攻读类别考生均须完成专用网站系统线上申请及学系线下纸质材料递交。(一)直接攻博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我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需填报学系、专业、方向,无需选择导师。(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考生须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系递交线下申请。1.线上申请时间:2025年10月20日-11月20日2.线下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1月,详见学系通知3.线下材料递交清单: (1) 硕博连读申请表;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 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4) 科研成果证明件;4.综合考核名单公布时间:2025年11月,详见学系通知5.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11月-12月,详见学系通知“骨干计划”的硕博连读考生仅能申请秋季入学,但须在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20日期间报名,与普通招考的少“骨干计划”考生统一考核,择优录取。(三)普通招考普博考生须完成“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及缴费,以及向学系寄送申请材料。 1. 全日制:(1)线上申请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11月20日20:00,详见学校通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普博考生,以及教育部“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线上报名只需填报学系、专业,不选择报考导师;我系各专业均不区分方向。(2)线下材料寄送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5日(寄出时间截止2025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快递仅接收顺丰),详见学系通知。线下递交材料清单:①申请材料清单(2026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须对照材料递交情况自行勾选相应栏目并签名);②申请表(2026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须本人手写签名);③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章);④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成绩应在有效期内,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⑤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历届生: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前置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⑥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及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须密封,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⑦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或者所获专利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l 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者已录用论文首页及其录用函;l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⑧定向就业考生须递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⑨在读博士生报考须递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2026年5月31日前递交离校(或退学)证明,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非全日制:(1)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的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学系组织工作人员按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材料审核环节。学系分别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普博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于2026年1月中旬前公布,综合考核于2026年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见学系通知。 六、学费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七、其他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 0571-87953142 ynwang@zju.edu.cn线下材料寄送地址(快递仅接收顺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王老师(收)0571-87953142 附件:2026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doc2026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docx硕博连读申请表.docx专家推荐书.docx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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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材料与化学品采购的效率,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我校材料与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新系统网址https://zjubuy.zju.edu.cn/,目前已完成内部测试,开始试用。现定于9月24日(周三)10点在紫金港校区海纳苑5幢C225室召开新系统使用培训会议,会议预计1小时。新平台试运行结束正式使用后,老平台将停止使用。请各课题组、实验室负责平台采购的相关师生、科研助理等参会。联系方式:88208263宣老师/李老师 注:请参加培训人员链接或扫下方的二维码报名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6WTamLp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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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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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招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在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学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系推免生招收相关政策、受理申请人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组 长:毛峥伟、陈素珊副组长:万灵书、赵嵩成 员:金桥、黄小军、吴刚申诉联系人:赵嵩申诉联系电话、邮箱:0571-88208565,zhaosong@zju.edu.cn咨询电话、邮箱:0571-87953142,ynwang@zju.edu.cn 二、招生计划我系招收推免生的人数按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专项通知公布的计划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招收范围和申请条件(一)申请我系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6)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符合以上(一)相关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60及以上。有效期:2021年9月及以后。或TOEFL机考80或雅思5.5及以上。有效期:2024年9月及以后。 四、申请程序(一)外校推免生申请我系,在学系规定时间内,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出申请。申请人后续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请申请人按顺序准备好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材料统一提交后不再退回。(1)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提交)(2)本科阶段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3)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等)(6)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二)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五、初审与复试(一)初审我系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和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即日起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询相应结果:(1)获得复试资格(初审结果为:同意申请博士/硕士)的申请人,请于9月13日12:00点前在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2)候补申请人(初审结果显示“未审核”)近期请多关注申请系统查询结果,我系将于9月15日10:00点前明确结果。(二)复试时间与形式(1)资格审查:请准备“四、申请程序”中的材料,并递交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2)复试安排:复试以线下形式开展。参加复试的申请人于9月14日前须以报名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APP,具体复试时间、场地及其他安排届时将在“钉钉”内通知,请及时关注。若原报名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立即发送邮件至ynwang@zju.edu.cn告知,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佐证,经审核后更换手机号。复试钉钉群将于9月15日左右组建,届时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群内消息通知,了解复试流程。复试顺序将随机产生,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申请人。复试当天报到后,请将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关机并交予工作人员保存,待复试完成后领取。复试等待过程中,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候考和参加考核,请勿离开复试区域。(三)复试内容和要求实验考核:考察基础实验规范、实验知识、基础操作。专业与英语考核:专业英语口译及交流;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复试考核同时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100)=实验分(满分40)+专业与英语分(满分60) 六、拟录取与公示我系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推免招生计划和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同分者,以专业与英语分分项平均得分高者优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拟录取申请人必须在9月2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9月23日上午9:00起在系统内确认我系的复试通知;9月25日下午14:00起接受待录取通知的确认。若在学系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或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系有权撤销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钉钉群消息。(二)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其他重要事项(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申请人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三)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四)我系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6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达我系。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我系将向拟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系通知,并按时完成。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请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七)本办法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新的部署,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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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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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系统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10日,欢迎广大优秀本科应届生报名,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如下公告: 一、关于报名浙江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5/0728/c28498a3071793/page.htm高分子系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10日中午12:00(时间更新)推免阶段可接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类型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学位直博0805Z1高分子材料学术学位直博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直博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学位硕士*0805Z1高分子材料学术学位硕士*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先进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项目)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pdf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pdf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 - 高分子材料专业.pdf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 - 材料与化工专业.pdf*注:报名硕士生,在生源丰富的情况下,专业志愿不再调剂,请确认意向导师可招生专业后报名。 1、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6)预计可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7)申请直博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60及以上。有效期:2021年9月及以后。或TOEFL机考80或雅思5.5及以上。有效期:2024年9月及以后。 2、上传材料以下材料压缩为ZIP文件(不超过10M)后,在网申系统的“附件材料”中上传,纸质版请妥善保管,复试时需提交:(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本科阶段成绩排名证明;(3)本科阶段成绩单;(4)英语水平成绩单;(5)其他重要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等)。(6)申请直博的同学另需提供两份专家推荐信,需要2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信尾手写签名,拟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专家推荐书.docx)上传以上材料时请注意: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需加盖学校或院系“成绩校核章”或“本科教学章”(无本科教学专用章,应有教务管理人员签名及加盖院系公章)。请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各项信息,通过初审者请按届时要求提供进一步材料,如材料与报名阶段信息不符,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其他我系将在报名结束后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相关要求,请大家耐心等待。如有其他消息也将及时通过网站更新,谢谢关注! 注:关于“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说明(1)奖助体系和在校待遇: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一样参加培养机制改革,进校后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及三助岗位;(2)授予证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位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3)本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项目制培养,2026级以“先进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项目招生,学费5万元/全程,课程学习在杭完成,科研工作由导师安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