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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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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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系202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安排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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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同学们对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的关注!经材料审核,入营名单即报名系统审核结果为“同意参加”的同学,请于7月1日之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以便我系及时确认日程安排、为营员办理进校预约。一、入营报到时间:2026年7月9日(周四)上午7:30-8:30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 123报告厅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和同苑6幢一楼门厅报到。(1)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2)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3)英语水平成绩单复印件;(4)其他重要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二、个人展示2026年7月9日下午13:00起,具体分组及顺序将在钉钉群内通知,请按照通知时间至指定地点等候。个人展示请准备3分钟PPT自述,内容包含:自我介绍、科研经历或科研训练的介绍,PPT中的文字不限中、英文。请勿提及意向导师。请注意,入营报到时须拷贝PPT,命名格式为“姓名+学校”,该稿本为展示终稿,请务必重视。三、其他注意事项请各位营员于7月1日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完成注册激活,并等待进群通知。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立即与我系研究生科联系(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本次夏令营具体要求和安排会在钉钉群公布,届时请关注。学系将统一购买在浙大活动期间的团体意外保险,建议各位营员另行自购旅途意外保险。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6月26日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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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根据学系人才培养定位及学科发展规划,经学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进行优化调整。2027年,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表(含推免)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领域学位类别学习方式085600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 最终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7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预计9月发布)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系将作相应调整。欢迎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我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6月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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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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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组建于1992年,是我国第一个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和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的理工结合型学系。目前,学系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下设高分子科学、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生物医用大分子三个研究所,建有“生物基运输燃料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浙大参与)”、“教育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重点实验室”等六个科研平台,同时,支撑了另外三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学系汇聚了一批老中青优秀人才,国家级人才比例近60%。发挥“理工结合,学科交叉”的特色优势,坚持“四个面向”,以解决国家需求为己任,长期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第二完成单位)等奖励。大力开展学科交叉创新,对浙江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多个一流学科建设起到坚实的支撑作用,打造学科交叉的先锋队。学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交叉培养,服务国家战略。为增强全国学子对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的认识,提供学术互动和交流学习的平台,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定于2026年7月上旬举办202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学系介绍、研究所介绍、师生交流、优秀营员评选等。一、申请对象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潜力,有意申请我系免试推荐直博研究生。3. 高分子、化学、材料、化工、物理、生物、药学及相关专业2027年应届本科生;以上不含本校本专业学生。4. 本科阶段前五个学期的专业排名靠前,且有望获得母校推免资格。有出色科研成果者,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5.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及以上或TOEFL 80分及以上或雅思(学术类)5.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有效期为2022年9月及以后;托福及雅思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有效期为2025年9月及以后)二、申请方式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请进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相关系统注册并报名: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导师个人主页点击查询:https://person.zju.edu.cn/index/ 按院系单位搜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后了解详情。2. 材料递交:以下材料压缩为ZIP文件(不超过10M,文件命名为“在读院校名称-姓名”)后,在网申系统的“附件材料”中上传,纸质版请妥善保管,入营时需提交:(1)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2)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3)英语水平成绩单;(4)其他重要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等)。三、材料审核与名单确定我系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营员,名单将于6月底左右公布,届时请入围同学按照网站通知确认是否参营,逾期未确认视作放弃此资格。四、其他1. 本次活动期间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需自行承担,确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相关费用,请于营员名单确认后向本系提出资助申请。2. 参加暑期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咨询: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王老师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夏令营模块学生操作手册.pdf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5月26日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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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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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学系关于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综合考核考生名单2026年学系拟招收1名左右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经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二、综合考核安排(一)综合考核时间地点2026年综合考核日期定为5月28日(周四)下午,考核顺序将随机形成,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于考核前一天通过钉钉群告知考生。(二)报考资格复查每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材料包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1.身份证;2.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3.前置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三)其他需提交的材料1.《浙江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版,原件1份)2.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若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若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四)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就有关学术报告内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英语能力测试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考核方式:每位考生PPT汇报时间限时15分钟,问答时间15分钟左右;考生应以英语作1分钟自我介绍,采用普通话作科研经历或工程实践的陈述,并介绍对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工程实践工作的规划。PPT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科研/工程工作相关,PPT中的文字不限中、英文。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占比为:①英语能力10%;②专业能力90%。综合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加试科目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请考生于5月27日下午4点前将PPT发送至ynwang@zju.edu.cn。(五)其他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周四)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相关考生。2.考核确认请考生于5月22日前填写问卷(https://v.wjx.cn/vm/mWX5cf7.aspx#)确认是否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者需提交《放弃考核及拟录取资格声明.docx》(扫描发送到邮箱ynwang@zju.edu.cn)。参加考核的考生请于5月25日中午12点前下载“钉钉”,完成注册激活,等待入群。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立即与我系研究生科联系(王老师: 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三、其他1.拟录取考生的政审、体检和定向协议签订等工作,由工程师学院负责完成,后续请关注工程师学院相关通知。2.工程师学院咨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3.高分子系综合考核工作联系电话:0571-87953142,邮箱:ynwang@zju.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年5月21日 附件1:2026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综合考核名单报名号学生姓名报考专业类别YB2026600346来*杭材料与化工YB2026600484刘*冉材料与化工YB2026600515麻*丽材料与化工YB2026600628王*材料与化工YB2026600663曾*材料与化工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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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以下简称学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学系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一、组织与领导 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系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毛峥伟 陈素珊 副组长:万灵书 赵 嵩 成 员:黄小军 吴 刚 金 桥 申诉联系人:赵嵩(联系电话:0571-88208565 电子邮箱:zhaosong@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6室) 咨询方式:0571-87953142,ynwang@zju.edu.cn二、复试名单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三、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其中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教务章)。 7.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章或院系公章。 8.其他成果、奖励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四、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一)复试具体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 (1)涉及科目: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2)考试时间:1.5小时 2.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考生PPT自述与专家面试的方式进行。PPT自述包含: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不超过3分钟。专家面试环节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科研潜力、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等。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进入港澳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请用该手机号注册钉钉并激活),学系将建立钉钉通知群,参加考核的考生请留意接受进群邀请,复试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准考证进入紫金港校区。 1.资格审核:5月19日上午8:30-8:45 2.笔试:5月19日上午9:00-10:30 3.面试:5月19日上午11:00开始 详细地点请关注后续钉钉群通知。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我校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25日前寄到学系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王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室,0571-87953142,王老师收(仅接收顺丰快递)。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学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2.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附件1: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专业103352026020067王冠桦104高分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