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9月份博士学位资格审核截止日:7.30
高分子系拟申请9月份学位的博士生请在暑假前7月30日 前 与沈通老师电话(87951592)预约时间进行资格审核,有关资格审核各项准备工作等请参看在网上“高分子系博士生答辩流程”。逾期者请顺延申请12月授予的学位,请相互转告,谢谢!6.2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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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拟申请9月份学位的博士生请在暑假前7月30日 前 与沈通老师电话(87951592)预约时间进行资格审核,有关资格审核各项准备工作等请参看在网上“高分子系博士生答辩流程”。逾期者请顺延申请12月授予的学位,请相互转告,谢谢!6.2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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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快速导航AEDS工学+X交叉培养
06-29
09
因工作需要王利群教授课题组拟招聘1~2名研究人员,从事国家863项目及企业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要求:1. 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化学,化工,高分子知识背景;2. 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高分子产品研究和开发能力;3. 具有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待遇面议。联系人:柳定荣电子信箱:liudingr@sina.com联系电话:0571-87953720 传真:0571-87953983
06-26
09
拟暑假出国的研究生务请6.30前填写高分子系研究生暑假出国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交系办沈通老师shentong@zju.edu.cn,请相互转告,谢谢!
06-25
09
09届夏季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7月3日截止,请相互转告,谢谢!
06-16
09
学位服是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出席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活动所穿着的正式礼服。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一、学位帽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二、流苏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三、学位袍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四、垂布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五、附属着装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鞋子:应着深色皮鞋。不得穿拖鞋。
06-15
09
各位09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请注意:1、毕业典礼将于21日(周日)下午2:00--5:00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逸夫体育馆举行;2、请要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A、明天(16日)下午2:00以前向沈通老师报名(shentong@zju.edu.cn),过期不侯;B、19.日下午到系办领取学位服;C、21日下午1:30以前在邵逸夫体育馆前商贾园门口集合,1:45分前务必集体着装入场完毕;3、现在已经可以上传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后应立即联系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如不按时上传和审核通过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4、22日起凭学生证、校徽、电子离校单等到系办领取毕业证书,未归还学位服、未完成贷款还款确认的暂不发; 5、23日起凭毕业证书领取报到证。 请相互转告,谢谢!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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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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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士生陆续答辩,烦请答辩完毕的同学尽快在网上录入相关信息,并将答辩材料交系办沈通老师(体检表可暂缓)。 请相互转告,谢谢!
05-21
09
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2006年3月修订)浙大发研[2006]24号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优秀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5]123号)及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最后学期结束前的3个月内举行学位论文答辩视为正常答辩。申请在此之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均为提前答辩。 第三条 申请提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应不少于2.5年;申请提前答辩的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应不少于4.5年(硕士生加博士生学习年限之和)。2年制硕士研究生不予提前答辩。 第四条 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一、课程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二、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获得署名在前五位的国家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或获得署名在前二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2.理、工、农、医类学科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创造性研究成果至少在本学科TOP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3.人文和社科类学科博士生,学位论文创造性研究成果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录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有2篇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可抵1篇TOP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SSCI收录论文,其余成果必须是规定级别的学术论文。 第五条 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第六条 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必须有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专家的推荐,其中1位须是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推荐人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专家推荐书”,申明申请人在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中确实取得创造性成果等推荐理由。 第七条 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应在预期答辩前2个月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和博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一起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第八条 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交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全套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提交学校审批。 第九条 经批准可提前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组织进行双向隐名评审。评阅结果全部在优良以上,方可提前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浙大发研〔2002〕109号文件同时废止。 浙 江 大 学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