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 处理办法(试行)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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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 处理办法(试行)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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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需完成体检、政审以及调档环节。请各位拟录取新生关注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关于体检推免生的体检已完成。统考硕士研究生应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二、关于政审1.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格式、要求及寄回地址详见附件2。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尽快将该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同时于4月7日前填写信息统计表https://www.wjx.cn/vm/tUAIT3H.aspx。2.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拟录取的本系应届生请将该表直接交至系办团委陈老师处;其他拟录取学生需将政审表寄送至我系。3.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日前将附件2(盖党组织章)邮寄(顺丰或EMS)至我系。三、关于调档手续办理我系将按上述链接填写信息于4月15日前寄出纸质调档函,请各位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开展:(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系),但需所在单位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于5月1日前同政审表一起寄到我系。(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一起寄到我系。四、邮寄地址体检表寄送到以下地址: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高分子系办公室邮编:310013收件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142政审意见及档案材料寄到以下地址: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高分子系办公室邮编:310013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2013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模板.doc 附件2: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4月1日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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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选课同学:因故,本周五(4月2日)的《高分子科技英语交流》课程暂停一次,补课时间另行通知,原课堂讨论安排顺延。请同学们互相转告。高分子系研究生科2021年4月1日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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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4月19日硕士研究生:4月30日请按照学位申请通知准备申请材料,按时办理手续,未按时办理的同学,将顺延下一季申请。 请相互转告,谢谢!高分子系研究生科2021年3月23日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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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高分子系导师招生信息表210316.pdf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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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进程安排1、3月20日前:申请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doc”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参加考核的同学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中期考核”所有内容的填写并 “提交”,同时提醒导师务必进入系统完成审核;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进行中期考核申请表.doc”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3、4月5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4、4月6日~8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高科所:倪旭峰老师 高材所:吴刚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s://webplus.zju.edu.cn/_s223/2014/1022/c38016a1579183/page.psp考核名单:学号研究所12029001高材12029005高材12029008高材12029009高材12029010高材12029013高材12029014高材 12029002高科12029003高科12029004高科12029012高科 12029006生医12029007生医12029011生医 如名单有出入,请与研究生科任老师联系:87953142,renyr@zju.edu.cn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谢谢大家!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3月11日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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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科。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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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学位论文答辩仍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尽量以线下形式进行。如需聘请校外专家入校参加答辩评审,请提前开具入校申请。请同学们在研究生信息系统里查阅论文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均已返回并且审核结果为同意答辩者即可进行答辩。一、答辩时间:1、请于3月16日之前(不含16日)组织完成答辩。二、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1、博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一般应有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4人,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只能有1人参加答辩委员会。非隐名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2、硕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三、答辩准备工作及信息录入:1、请于答辩前持答辩委员评书及答辩表决票至系办研究生科处盖章生效; 答辩表决票下载:博士04答辩表决票.doc、硕士硕士学位表决票.doc 答辩委员聘书下载:03答辩委员会聘书.doc2、请将学位论文发送给答辩委员审阅;3、请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维护答辩信息,答辩后录入答辩决议及答辩结果:自行以管理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帐号:29ms01,密码:gfzxyjs111。 四、学位申请材料上交系办公室1、答辩完成后请于3月18日之前(不含18日)完成上述答辩信息录入,并将以下学位申请材料交至系办研究生科:1)独创性声明2份(下载:论文独创性声明版权授权书.doc); 2)论文评阅书(硕士3份,博士5份。系统打印(评阅意见复制进表格),双面打印); 3)学位申请书2份(系统打印,双面打印); 4)答辩记录表1份(系统打印); 5)答辩表决票(盖系章有效); 6)毕业生登记表1份(至系办研究生科领取);7)学位论文:硕士1本,博士2本;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doc》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 1本需加塑封); 8)体检表;9)论文修改定稿表(硕士不需要,博士下载07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doc)。10)酬金表(下载:博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21年更新.docx,硕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21年更新.docx) 博士评阅及答辩酬金导师拨款,硕士由系里统一拨款。 酬金标准: 博士:评阅专家500元/人,答辩委员500-800元/人,答辩秘书:150元/人 硕士:答辩主席350元/人,答辩委员及评阅专家300元/人,答辩秘书:100元/人 咨询: 0571-87953142/ renyr@zju.edu.cn高分子系研究生科2021年3月4日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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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已于今日公布考生成绩: 浙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考试分数查询现将招生工作的预计时间进程公告如下:2月26日-3月2日 硕士考生成绩公布及复核申请;3月中下旬 院系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和复试时间并公告;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大家耐心等待。鉴于广大考生的焦急心情,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网上告示大家关心的最新信息,请多关注。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2021.02.26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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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国家公派项目”)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2021年国家公派项目已启动(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21228),为切实做好本年度选派工作,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要求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1. 浙江大学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指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1. 申请时应为浙江大学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申请人须先提交原单位同意函,在读指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毕业)。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学系评审办法 1. 学系组织专家评审,全面负责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 专家评审考察因素: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等; (4)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5)导师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三、学系流程安排 2021年2月24日前:学生线上递交申请(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填写附件发送至ciciliu33@zju.edu.cn 2021年3月6日前:学系组织评审 2021年3月7日前:学系评审结果公示 四、重点提示 1. 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应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2. 考虑到疫情期间材料收取和审核工作的困难,材料的申报和审核统一改为线上完成。 附件: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 XXX(请填写名字和类别).xls 联系方式: 刘老师 电话:87951308 邮箱:ciciliu33@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