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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10-10 来源:王亚纳 浏览次数:10

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我国众多著名的高分子科学家如王葆仁院士、冯新德院士、钱人元院士、徐僖院士、杨士林教授、于同隐教授、潘祖仁教授、沈之荃院士、沈家骢院士、唐本忠院士、陈文兴院士等均毕业或执教于浙江大学。六十年来,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以求实创新精神为指引,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了大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二十余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近十位国内高校书记、校长和副校长,输送了一批批优秀毕业生前往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组建于1992年,是我国第一个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和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的理工结合型学系。学系设有“高分子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与“材料与化工”硕士点与博士点。与化学系共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与材料学院共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是浙江大学“化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目前,学系下设高分子科学、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生物医用大分子三个研究所,建有“生物基运输燃料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浙大参与)”“教育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重点实验室”等六个科研平台,同时支撑了另外三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学系汇聚了一批老中青优秀人才,国家级人才比例超50%。发挥“理工结合、学科交叉”的特色优势,坚持“四个面向”,以解决国家需求为己任,长期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大力开展学科交叉创新,对浙江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多个一流学科建设起到坚实的支撑作用,打造学科交叉的先锋队。

 

一、招生方式

高分子系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含学制、学习方式)

2024年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计划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方式

学科(专业)

学位类型

学制(年)

学习方式

直接攻博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术

5

全日制非定向

高分子材料

学术

5

全日制非定向

材料与化工

专业

5

全日制非定向

硕博连读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术

5(硕、博阶段合计)

全日制非定向

高分子材料

学术

5(硕、博阶段合计)

全日制非定向

材料与化工

专业

5(硕、博阶段合计)

全日制非定向

普通招考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术

4

全日制非定向

高分子材料

学术

4

全日制非定向

材料与化工

专业

4

全日制非定向

材料与化工

专业

4

非全日制定向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 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

4. 雅思(学术类)5.5及以上。

5. 新托福80及以上。

6. 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19年9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在2022年9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申请春季入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19年3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在2022年3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博生:应为已取得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高分子、化学、材料、化工、物理、生物、药学及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生。

2.硕博连读生: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本系同级研究生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

3.普博生

1)全日制: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至少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顺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者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顺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共同一作非第一顺序者,如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经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予以破格。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各博士生攻读类别申请者均需完成专用网站系统线上申请及院系线下纸质材料递交。

(一)直博生

学校于2023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

递交材料清单:

1. 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

2. 加盖院系教务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成绩/雅思成绩单;

4. 奖励证书及学术成果证明;

5. 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初审通过公布2023年9月19日左右,详见院系通知

复试考核时间2023年9月24日左右,详见院系通知

(二)硕博连读生

硕博连读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系递交线下申请。

1.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

2.线下申请时间2023年11月中旬,详见学系通知

3.线下申请递交材料清单

    (1) 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docx);

    (2) 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3) 两位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docx

    (4) 科研成果证明件;

4.综合考核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11月下旬,详见学系通知

5.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详见学系通知

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仅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博生

普博生申请需完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缴费,以及向学系寄送申请材料。

    1. 全日制:

1)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详见学校通知。线上报名只须填报学系、专业,不选择报考导师;我系各专业均不区分方向。

2)线下材料寄送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寄出时间截止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快递仅接收顺丰),详见学系通知。

线下递交材料清单

①申请材料清单(2024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doc须对照材料递交情况自行勾选相应栏目并签名);

②申请表(2024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docx须本人手写签名);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章)

④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成绩应在有效期内,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历届生: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⑥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docx须密封,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

⑦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或者所获专利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

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者已录用论文首页及其录用函;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

3)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及方式2024年1月15日前网上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名单

4)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5月,详见学系通知

    2. 非全日制:

1)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4月8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2)线下递交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学系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录取

我系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申请者的材料审核和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可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grs.zju.edu.cn/奖学金及资助)。

院系特色奖助学金(学校奖助以外的奖助政策)

奖学金名称

博士生奖励数

金额(元/人·学年)

SK奖学金

2

10000

安吉尔奖学金

5(硕博合计)

5000

贝特利奖学金

4(硕博合计)

5000

福斯特奖学金

4(硕博合计)

4000

建滔奖学金

2

6000

金发奖学金

1

10000

立昇奖学金

4(硕博合计)

5000

杨士林奖学金

2

5000

中天奖学金

1

10000

 

八、其他

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老师  0571-87953142  ynwang@zju.edu.cn

 

线下材料寄送地址(快递仅接收顺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

王老师(收) 0571-87953142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