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关于做好2009级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的通知
档案馆关于做好2009级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的通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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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关于做好2009级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的通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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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毕业生名单:1、 毕业证:汪一娟(范志强)、税波(郑强)、欧阳密(陈红征)、代正伟、王玮 2、 学位证(英文版):王万杰(郑强)、黄永光(汪茫)、曹亚锋(孙景志)、郑宝庆(钱锦文)、税波(郑强)、刘歆洁(郑强) 因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能予以补办,故恳请相关导师及其师兄弟们通知以上毕业生前来领取证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请务必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以使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得以保障。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2010.09.1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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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下同学在2010.10.15前到系办领取四、六级成绩单,逾期作放弃处理。请大家相互转告并特别关照已经毕业的师兄师姐,谢谢!2005.12:朱钟明2006.12:郑君2008.12:李博 朱美华 王建华 李雪 戴润英 王金强 朱魁 桂张良 周向志 鲁小城 陈晓玲 廖张洁 杨红 周波轩 王伟 孙帅 李博 张然 许尔超 2009.06:孟祥麟 朱伟伟 周明星 曹青 唐莉 王莉容 焦俊卿 方元 童嘉琪 陈圣岳 高分子系2010.9.1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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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博士已经正式入学,请有需要的博导填写“2010级博士生导师组情况登记表”并交系办沈通老师。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2010.09.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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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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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高分子系2011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片拍摄定于:10月12日下午14:50-16:00。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月17日9:00---16:00进行补拍。 地点为: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2、2008年、2009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3、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男生请穿西装佩戴领带;4、请不要在其他院系拍摄的时间段去拍照片,以免照片丢失;5、拍照时请自觉排队并领取拍摄序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6、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每人15元收取(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请相关同学在10月9日,11日上班时间将拍摄费用交系办沈通老师;7、2011年1月以后,请已拍照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点击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8、2010年11月27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1届毕业研究生,请查询新华网浙江频道(www.zj.xinhuanet.com)/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或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个人散拍需填写的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系研究生科。 高分子系2010.09.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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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到高分子系办公室领取研究生证和火车乘车优惠卡(本人领取)! 21029004、13、20、31、38、47;11029007、16、25、28、30、31. 请交新生报到单:21029039 1029031. 请交学习计划:21090003、13、38、42、47;11029018. 档案接收情况稍后公示。新生复查期为三个月,合格的同学将于12月3日进行注册.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0.9.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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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我系尚有13位研究生未注册: 学号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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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2010-2011学年秋冬季研究生课程表2010.06.18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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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上报准确的新生名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校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具体办法如下:一、维护时间:自新生报到日起一个月内。二、维护办法:从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用学号(用户名)、身份证后6位(密码)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修改个人信息》,选择信息框上方的栏目框,分别对“个人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密码不详或有误的可以到学院(系)研究生科查询。三、维护的基本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个人简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同学,应当在>学生登录(校内外)口登录,在《查询个人信息》界面上传本人的证件专用(彩色、正面、大头)数码照片,规格为200*150象素,文件不大于100KB。(文件名最好不要含除汉字、数字、英文字母以外的其它符号,否则会无法上传。)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需提交本人申请(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及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申请及证明需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交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身份证号由15位升为18位的凭新身份证,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负责操作。四、注意事项: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⑵“籍贯”应填写到“省/自治区、市/县”,如“浙江省泰顺县”。⑶“职称”是指学生本人的职称,没有的不需填写。⑷“家庭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可不填或填“已故”。父母是农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或“无业”。⑸“家庭地址”指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各自父母家庭住址)。家庭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能够收到邮件。如**省**市(县)**街道(路、乡)**住宅区(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父母亲长期不在老家居住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的证明。“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⑹“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⑺“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分阶段逐行填写。⑻在新生注册时,将由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复查合格、信息完整的新生在打印出的《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上贴上照片并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⑼研究生入学以后结婚、加入党派组织或中共预备党员关系转正以及其它信息有变更的,或者军人取得居民身份证后(需提交证明),应当主动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维护个人信息。 研究生管理处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