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导师填写“2010级博士生导师组情况登记表”
2010级博士已经正式入学,请有需要的博导填写“2010级博士生导师组情况登记表”并交系办沈通老师。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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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博士已经正式入学,请有需要的博导填写“2010级博士生导师组情况登记表”并交系办沈通老师。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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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高分子系2011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片拍摄定于:10月12日下午14:50-16:00。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月17日9:00---16:00进行补拍。 地点为: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2、2008年、2009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3、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男生请穿西装佩戴领带;4、请不要在其他院系拍摄的时间段去拍照片,以免照片丢失;5、拍照时请自觉排队并领取拍摄序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6、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每人15元收取(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请相关同学在10月9日,11日上班时间将拍摄费用交系办沈通老师;7、2011年1月以后,请已拍照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点击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8、2010年11月27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1届毕业研究生,请查询新华网浙江频道(www.zj.xinhuanet.com)/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或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个人散拍需填写的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系研究生科。 高分子系2010.09.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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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到高分子系办公室领取研究生证和火车乘车优惠卡(本人领取)! 21029004、13、20、31、38、47;11029007、16、25、28、30、31. 请交新生报到单:21029039 1029031. 请交学习计划:21090003、13、38、42、47;11029018. 档案接收情况稍后公示。新生复查期为三个月,合格的同学将于12月3日进行注册.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0.9.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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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我系尚有13位研究生未注册: 学号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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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系2010-2011学年秋冬季研究生课程表2010.06.18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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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上报准确的新生名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校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具体办法如下:一、维护时间:自新生报到日起一个月内。二、维护办法:从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用学号(用户名)、身份证后6位(密码)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修改个人信息》,选择信息框上方的栏目框,分别对“个人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密码不详或有误的可以到学院(系)研究生科查询。三、维护的基本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个人简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同学,应当在>学生登录(校内外)口登录,在《查询个人信息》界面上传本人的证件专用(彩色、正面、大头)数码照片,规格为200*150象素,文件不大于100KB。(文件名最好不要含除汉字、数字、英文字母以外的其它符号,否则会无法上传。)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需提交本人申请(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及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申请及证明需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交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身份证号由15位升为18位的凭新身份证,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负责操作。四、注意事项: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⑵“籍贯”应填写到“省/自治区、市/县”,如“浙江省泰顺县”。⑶“职称”是指学生本人的职称,没有的不需填写。⑷“家庭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可不填或填“已故”。父母是农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或“无业”。⑸“家庭地址”指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各自父母家庭住址)。家庭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能够收到邮件。如**省**市(县)**街道(路、乡)**住宅区(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父母亲长期不在老家居住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的证明。“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⑹“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⑺“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分阶段逐行填写。⑻在新生注册时,将由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复查合格、信息完整的新生在打印出的《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上贴上照片并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⑼研究生入学以后结婚、加入党派组织或中共预备党员关系转正以及其它信息有变更的,或者军人取得居民身份证后(需提交证明),应当主动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维护个人信息。 研究生管理处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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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0年秋季研究生报到程序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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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认真执行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便民便利措施的通知”有关文件规定,浙江大学研究生入学申报户口有关须知通知如下:一、户口迁移原则: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入学报到时不迁户口的,之后户口不能迁入学校。(原单位定向生、委培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及身份证换证手续)。二、户口申报手续: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报到前需凭《入学通知书》到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警察署将户口迁出,报到时凭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警察署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交纳《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及《入学通知书》和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三、户口迁移证要求:1.原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警察署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如“江苏省南京市”或“安徽省歙县”;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方为有效。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三、身份证:根据杭州市公安局的规定,新生落户后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调换杭州市的居民身份证(杭州生源不需更换)。需换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后身份证遗失需补办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系)盖章后携带学生证自行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因迁移户口时身份证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的,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浙江大学保卫处 附:规范的《户口迁移证》样张: 户 口 迁 移 证(样张) 鲁迁字第01247607号 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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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研究生新生缴费项目:1、培养费(根据在校类型或协议)2、住宿费(根据住宿标准)3、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在校类型或协议,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纳30元,政府财政补贴90元)4、平安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补充商业保险,根据在校类型或协议,每人每年40元) 二、缴费办法1、使用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缴费专用卡)扣缴请按照《2010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规定的项目, 8月21日前在指定金穗借记卡中存入足额资金,学校将在8月21日至8月29日期间进行扣款。2、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系统正在调试中,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计财处和宿管网站。为简化报到注册手续和排队等候时间,请尽量使用金穗借记卡扣缴和网上缴费方式。3、其他缴费办法:(1)因故未于8月29日前缴费成功的同学,可于9月1日至3日到各校区集中报到点收费点现场用农行卡缴纳培养费和住宿费。(2)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29日前办理,请按以下收款人信息转帐:户名:浙江大学账号:19042101012100448开户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农行浙大支行如提前转入,请务必在进帐单上或用途栏注明录取号和姓名⑶、采用汇款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29日前办理,按以下内容填写:收款人全称:学生姓名帐号或地址:190421-录取号开户行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农行浙大支行⑷、科研经费卡转帐方式缴费的,请填写《科研经费支付自筹研究生学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办理。4、延期报到生缴费9月4日起未缴费成功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各校区指定地点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则到各校区宿管办缴纳。各校区培养费指定缴纳点如下:玉泉校区——行政楼西门厅;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一楼农行网点;其他校区——该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5、校内教职工减免校内教职工享受减免培养费政策的,请在8月30日前将批准后的减免申请表交一份给研究生管理处,一份给计财处,并应一次性缴清学制内的培养费。三、发票领取8月29日前缴费成功的,报到当天在各院系领取培养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由宿管办统一在各宿舍楼发放;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汇款及现场缴费的,在新生报到现场的缴费点领取,领取发票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票与基本医疗证历本同时发放;商业保险保单由承保单位另行发放(均送交各院系研究生科)。 四、扣款授权书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作为研究生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商业保险以及发放各类助学金、奖学金等款项的专用卡,研究生在校期间需缴纳的费用将通过该卡统一扣款。请新生事先填写好扣款授权书并签名,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于9月1日报到时,由农行工作人员在各校区集中报到点收取。延期报到者在研究生院领取新生报到单时办理。五、注意事项: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及扣款授权书以邮寄的方式与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到新生所提供的地址。2、新生收到金穗借记卡后,请仔细核对信封内借记卡与打印信息是否一致。如未及时收到金穗借记卡或有疑问者,请尽早与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客服人员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电话:0571-87987417。3、新生本人携身份证和新卡可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全国任意网点修改密码和存款。委培生、非定向自筹及各类专业学位的新生缴纳培养费具体标准详见《2010年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住宿费按每人1200元预存(扣费金额按学生所住的床位价格据实结算,请同学们务必在网上申请住宿以便安排住宿与顺利扣款,网址:http://home.chinasinew.com)。学校将于8月21日起至8月29日期间进行培养费、住宿费的扣缴工作。4、根据校园卡管理规定,校园卡与银行卡绑定,实现校园卡内金额低于20元时自动转50元。请新生在金穗借记卡中预先存入最少50元餐费,到校后,所领到的校园卡在学校食堂第一次用餐时即自动由金穗借记卡转入50元。5、研究生在校期间金穗借记卡(缴费专用卡)免收年费,持该卡在浙江省内自动柜员机存取现金不收取费用。6、按学校要求研究生新生应先缴培养费报到后才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7、新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平安保险费用只进行扣款不办理现金缴费。 浙江大学计财处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