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春博士学位申请截止日:1月30日
拟申请2011春博士学位的同学请与沈通老师联系, 申请截止日:1月30日,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同学,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请相互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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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2011春博士学位的同学请与沈通老师联系, 申请截止日:1月30日,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同学,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请相互转告,谢谢!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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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2001春博士新生到系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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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日期:1月30日,2月15日--17日;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值班地点:高分子大楼附楼 系办公室;值班电话:87951592。 另外:1)201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19日报到,报到程序按《201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进行;2)2月19日不能按时注册的老生请务必事先告假:shentong@zju.edu.cn0571-87951592 学校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3)01.30 春季博士学位申请截止日(学位论文送审);4)关于2011春毕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02.15 春季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日; 02.16 公布“双盲评阅”论文作者名单; 02.17 相关同学递交“双盲评阅”送审材料; 02.18 “双盲评阅”论文送审。 请相互转告,谢谢!高分子系办公室2011.01.18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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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系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教学整体水平,特制订本规范,望广大师生照此执行。1、任课老师开课前需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填写/更新“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内附“教学日历”),并提交电子版本备案;2、为便于国际交流,要求博士课程课件用英文表述,鼓励硕士课程课件用英文表述;3、任课老师遇特殊情况需调课的,须事先通知学生,并填写“课程调整申请表”,提交研究生秘书备案;4、未提前请假而缺课两次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5、系党政领导和研究生教学督导随机听课并对教学情况提出评价和改进建议;6、关于考试:1)采用统一试卷“卷首”,红笔阅卷,阅卷人需在卷面签字;2)博士课程和部分硕士专业选修课程可采用大作业或口头报告等考查形式;3)考后一周内网上递交成绩,同时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秘书:成绩单、学生考卷(作业)以及空白试卷和标准答案各1份;4)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交成绩的,需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申请表”报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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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新年好!在大家欢度节日享受假期之际,务请提高安全意识,记得注意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1)外出休假前对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水电火气安全进行仔细检查,排除隐患,离开前关好门窗;(2)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妥善存放贵重物品,切勿在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处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3)外出旅游谨防被骗、被盗、被抢,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意外发生;(4)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饮酒过度,以免发生疾病受到人身伤害。……祝大家新年平安健康快乐!高分子系2010.12.31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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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聚物的表面与界面》课程考试分为两部分:文献综述报告(word打印版)和课堂讲解讨论(ppt版,时间控制在每人8分钟左右)。word打印版文献综述于2011年1月7号上课时交作业;ppt报告将于1月7号下午(教4-426)和1月14号下午(高分子大楼230)进行,报告时间及次序安排见本页附表。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附表:ppt报告时间及次序安排 2010年1月7号14:00 (教4-426)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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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理系统故障暂不能在系统内查询考试安排,故先将我系2010学年冬学季研究生考试安排告示如下:高分子系2010学年冬学季研究生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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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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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仔细阅读浙大发研【2009】48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试试办法”,硕士生请特别关注其中第15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位专家进行评阅,同意答辩者,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不同意答辩的,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请相关同学特别是小论文已经发表的同学,尽快完成网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到系办办理学位申请手续。请相互转告,谢谢!高分子系2010.12.2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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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校办〔2001〕45号)各学院,有关部门:为鼓励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均可以享受“导师指导津贴”,具体办法如下:一、标准:根据浙大发计[2001]5号文件的规定,200元/生·月。二、经费来源: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横向科研经费。三、申领时间:每年12月下旬。四、申领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统计出每位博士生导师当年9月15日以后所指导的未超过学制年限的博士生人数,填写《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领款表》(见附表),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博士生导师本人持表格和经费折子到学校计划财务部校区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自2009年起需进“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作“酬金”录入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五、今后博士生导师津贴的发放均按本文执行,不再另行下文。如学校经济政策有变化,再作相应调整。 校 长 办 公 室二○○一年十一月七日附件:高分子系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领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