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部关于2013年6月教师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为了深化研究生导师制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工学部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2013年6月的教师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安排1. 2013年6月9日前,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进入“浙江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http://yjsds.zju.edu.cn),完成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网上申请,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相应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2. 2013年6月23日前,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完成本学科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各学科委员会秘书将经学科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者的相关材料递交到学部。需递交到学部学位委员会的材料包括:(1)教师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1份,签名盖章,并附电子版一份;(2)申请者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3)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简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签名盖章,并附电子版一份;3. 2013年6月28日前,学部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对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评议审核。4. 各学科请严格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等条件。5.学部审核通过者即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学部公布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列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有关问题的说明1.各学科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按一级学科进行。2.申请人及其家属不得参与涉及本人和家属的评议工作及有关的组织领导工作。 浙江大学工学部学位委员会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