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我系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严格复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经我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 李寒莹 楼仁功
副组长: 毛峥伟 廉 洁
成 员: 金 桥 黄小军 吴 刚
申诉联系人: 廉 洁
申诉联系电话: 88208565
电子邮箱: 0012346@zju.edu.cn
二、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25日 8:30-8:45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 233
复试前,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教务章)。
7.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章或院系公章。
8.其他成果、奖励证明材料(一作或导师一作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确认: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19日中午12点前填写以下问卷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问卷连接:https://www.wjx.cn/vm/hYv3eie.aspx# )。放弃复试者需提交《放弃复试及拟录取资格声明.docx》(发送扫描件至ynwang@zju.edu.cn)。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包括:
1.业务课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5日 9:00-10:30
笔试科目: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考生自我陈述结合专家面试的方式,个人自述包含: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专家面试环节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科研潜力、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等。
四、录取
我系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1.5)×0.40+(综合面试成绩)×0.60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可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也可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系联系。
体检单寄送: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233室(收件人:王老师 0571-87953142;只接受顺丰快递)。
附录: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拟攻读学位类型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学习方式 |
103352023020074 | 譚家圻 | 硕士学位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全日制 |
103352023020159 | 满可欣 | 硕士学位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