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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2 来源:王亚纳 浏览次数:3443

根据《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及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李寒莹   楼仁功         

副组长:    毛峥伟    廉  洁   

成 员:    金  桥    黄小军   吴  刚

申诉联系人:   廉  洁

申诉联系电话:   88208565

申诉电子邮箱:    0012346@zju.edu.cn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分子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本复试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并由学系组织每组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

 

二、招生名额

招生类型

招生指标

备注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博士

8

含重大项目专项、海宁校区专项7个指标

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

6

 

 注:招生规模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形式与时间

本次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线下复试。

复试时间:2023420

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形成,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于复试前一天通过钉钉群告知考生。

 

四、复试安排

 

1复试确认

1请于416日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hxDNe1R.aspx#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放弃复试者需提交《放弃复试及拟录取资格声明.docx扫描发送到邮箱ynwang@zju.edu.cn

2、请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1713:00前下载钉钉程序,完成注册激活,等待入群。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立即与我系研究生科联系(王老师: 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

 

2)资格审核:

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 “资格审查

时间:2023419日下午2:00-5:00

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217会议室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1、准考证(报名系统可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请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提供学生证、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在线学籍证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工作组将同时拷贝考生复试PPT,请提前做好准备。

 

3)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小组就考生外语运用能力、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

 

复试方式PPT汇报,每位考生报告时间限时15分钟,问答时间15分钟左右;

复试时考生应以英语作1分钟自我介绍,采用普通话作科研经历或训练陈述。PPT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科研工作(非应届生)相关,PPT中的文字不限中、英文。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姓名、所在研究所

复试计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占比为:①专业英语掌握及应用20%②专业基础及表达、科研成果及潜力80%

 

 

五、复试评分

复试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独立评分;统计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绩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

 

六、录取

我系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同分者,以专业分分项(满分80分)平均得分高者优先,专业分平均得分也相同者,以专业英语分项(满分20分)平均得分高者优先)

2、所有录取考生均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3、政审合格,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核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系联系。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附录:进入复试名单--全日制博士生

报名号

姓名

YB2023290002

吕文戎

YB2023290003

韩占坡

YB2023290004

李巧

YB2023290005

牟羿贤

YB2023290006

丁董

YB2023290008

肖雅

YB2023290009

苏杰

YB2023290010

陈绮丝

YB2023290012

陈峻杰

YB2023290014

董文昊

YB2023290015

董瑞豪

YB2023290018

王强强

YB2023290019

王吕婷

YB2023290022

王啸

YB2023290023

张明涛

YB2023290027

施淞瀚

YB2023290028

范慧君

YB2023290029

邓海

YB2023290034

王泽浩

YB2023290035

王鹏

YB2023290043

钟先强

YB2023290056

康世雄

YB2023290059

董慧丰

YB2023290061

潘家晟

YB2023290063

王含章

YB2023290071

郭慧颖

YB2023290072

邱志杰

YB2023290073

华乐珍

YB2023290074

高逸飞

YB2023290075

潘怡

YB2023290077

贺泽华

YB2023290081

胡蒙

YB2023290082

丁媛媛

YB2023290084

张帅

YB2023290087

李泽欣

YB2023290090

徐佳炜

YB2023290091

白慧颖

YB2023290092

姜雨歇

YB2023290093

赵书琴

YB2023290094

董旭

YB2023290095

汪姗姗

YB2023290096

李菁

YB2023290098

于悦

YB2023290101

张立云

YB2023290104

郑乐天

YB2023290106

叶泽

YB2023410016

连梦影

 

附件:2023导师招生信息表-2023.4.12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