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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高分子系关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的报名及线下材料寄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501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完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缴费以及向院系线下递交材料。在申请报名前请跟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招生意向后再报名。

 

线上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详见: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219718

线上材料上传:线下递交材料的3-5、7项

 

线下材料寄送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线下寄送材料清单:

 

(1)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本人核对勾选后签名)(2021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2021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材料清单.doc);

(2)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2021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2021高分子系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申请表.docx)须本人签名);

(3)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章或教务章);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历届生: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6)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pdf;(请专家在推荐信页内签名并在信封封口处签字)

(7)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或者所获专利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

SCI论文: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者已录用论文首页及其录用函;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根据清单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

(3)请使用顺丰或EMS,其他快递不收;

(4)请于寄送递交材料,邮寄以2020年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审核:

 

高分子系研究生教学科根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准后将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系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结果预计将于2021年1月中旬通知考生。

 

 

 

高分子系研究生科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