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8级普通博士生、2017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进程安排
1、10月10日前:
申请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并将纸质版本交各研究所;
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向各研究所提交纸质版本申请;
2、10月15日前:参加考核的同学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中期考核”所有内容的填写并 “提交”;
3、10月24日前:各研究所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
4、10月26日~28日公示考核结果,期间受理申诉:
申诉电话:87953754 申诉邮箱:wangq@zju.edu.cn 申诉受理:王齐 老师
三、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负责老师如下:
高科所:倪旭峰老师 高材所:上官勇刚老师 生材所:毛峥伟老师
四、相关链接: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
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13&object_id=107909
请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