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申请博士学位流程
请仔细阅读: 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2016-06/p1alr2i33k1n2c2l41gch14f71lmv4.pdf 2、《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15 https://polymer.zju.edu.cn/2021/0525/c38015a2378011/page.htm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 号
4、相关表格下载:
包含以下文件,其他文件均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相关界面下载打印: 论文封面 独创性声明 表决票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酬金表 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
★重要时间说明:
注:遇寒暑假期间资格确认,请事先与王亚纳老师保持联系。
一、申请答辩条件: 1.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所有培养环节的要求; 2. 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者署名在前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2)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 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2篇及以上论文或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学术论文并在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需与学位论文相关。 (3)对博士生取得的其它研究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SCI收录学术论文计; ②发表影响因子大于10.0(含10.0)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16级及以前的学生,发表影响因子大于7.0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按2篇SCI学术论文计); ③研究生联合发表高影响因子(影响因子大于10.0)的学术论文,作为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时以该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每人按1篇SCI计,但前提是该学术论文的主要成果(主要合作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 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时,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成人。但有如下情形者,按下述规定认可: ①凡导师组集体指导培养的博士生,以导师组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亦予认可。导师组成员名单应在研究生入学后1年内(直博生在入学1.5年内)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由研究生科管理人员作为导师之一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方为有效。 ②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我校博士生,在合作方教授指导下,从事合作方课题研究并完成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者予以认可: (a)以我校博士生为第一作者,但同时以合作方高校和浙江大学为作者单位的; (b)以合作方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第一作者单位的。 (c)博士生署名排第二,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 3.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a)核准(以下与打印证书有关,请务必规范填写):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年月是否一致; 学习计划内课程和所获学分课程是否完全一致; 姓名拼音是否符合要求,标准格式样板: 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
b)录入相关信息: 我的读书报告:普博6篇;硕博连读、直博10篇; 我的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我的预答辩: 填写提交并通过导师审核 我的学位申请:为后续制作学位申请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供数据和文字,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 我的科研成果(学位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盲审版本上传: 论文封面和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一作者.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或 第二作者(导师第一).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论文上传后请导师进入系统进行确认。 研究方向:不超过八个字 论文送审将通过研究方向及关键词进行匹配送审,因此请尽量保证关键词的精确性,以及研究方向应贴切但不宜过窄。 学位上报信息(注:我系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2、毕业生图像:请按照图像采集通知自行核对学信网信息; 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0571-85116233、87056261): 也可查询相关网站: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 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注意:电子版大小必须控制在16kb以内!(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网上链接)。 未能及时将照片及其电子版返回的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论文送审及答辩。 3.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以便日后系统能够顺利进入毕业证书打印环节,同时将贷款确认书交任意然老师备案。
三、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按以下顺序整理并递交材料: 2、学位论文查重报告首页(需导师签字); 3、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 4、开题报告存档页 (需导师签字)及全文1份; 5、读书报告表6-10份 (系统导出,需导师签字,无需原文)。
四、论文评审: 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论文监测平台评阅。 评阅通过的标准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不通过者按规定延期或中止学位申请。 大修者应在再次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五、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1、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评阅返回结果,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录入;(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步骤.doc);
2、导师组织落实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 1 人。 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 交叉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学位论文答辩会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作如实记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答辩委员会酬金:300-800元/人,记录员酬金:100元/人。
3、 准备以下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1、学位申请书2份; 2、论文评阅书(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3、答辩记录表; 4、表决票(答辩前至系办任意然老师处盖章有效); 表决票中:同意画○,不同意画x,其余为废票。 5、酬金表; 6、毕业生登记表(表决票盖章时领取)
六、答辩结束后自行以管理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帐号:29ms01,密码:29Ms@001,提交答辩结果。
七、需递交的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所有上交材料中需手写部分必须用钢笔书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递交): 1、学位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 2、独创性声明(含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2份; 3、论文评阅书5份(双面打印); 4、答辩表决票5-7张; 5、答辩记录表1份; 6、论文修改定稿表1份; 7、体检表1份(定向委培生除外); 8、毕业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 9、酬金表; 10、学位论文2本: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其中1本送北京存档用,1本加塑封;作系资料室存档用。
八、办理离校手续: 1、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录入栏目内再一次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http://xwfw.zju.edu.cn/fwzn.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 学院党团委:系办王丽梅老师办理(需本人至现场)。 学院资料室:王亚纳老师办理(无需本人至现场); 学院研究生科:将在其他所有办理完并填完问卷后自行通过; 三方协议、报到证及档案迁移手续:联系陈辰星老师。
3、将离校单(本人签名)交系办王亚纳老师,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定向和委培生的双证由学院随毕业生档案寄往定向委培单位。 4、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应将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后的离校单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身份证及前述资料前来代为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