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
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2016-06/p1alr2i33k1n2c2l41gch14f71lmv4.pdf
2、《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https://polymer.zju.edu.cn/2021/0525/c38015a2378011/page.htm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 号
4、相关表格下载
包含以下文件,其他文件均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相关界面下载打印
论文封面
独创性声明
表决票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酬金表
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
★重要时间说明:
1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
3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3月30日授予学位 |
4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
6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6月30日授予学位 |
7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
9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9月30日授予学位 |
10月前完成系统资格确认 |
12月10日前递交答辩材料 |
12月30日授予学位 |
一、申请答辩条件:
1、完成开题报告、文献阅读、中期考核、读书报告等所有培养环节;
2、学分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
科研成果最低要求(必须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且浙大为第一单位):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已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下列情况发表的论文视为有效:
①SCI、EI、核心收录源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工学部规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目录详见: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2&object_id=12562);
③正式出版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如有发表在①或②上的论文有接收函,可等同于论文发表;而发表在③上的论文,接收函无效。
2)专业学位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至少有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期刊刊源包括SCI、EI 收录刊源、核心期刊、工学部研究生教育补充期刊、SCI 或EI 收录刊源增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含论文集光盘)或其他正式出版期刊。
② 授权或公示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 项,申请人在专利发明人名单中的排名需位列第一(指导教师第一除外);
③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工程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1 项,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或标准格式完成,并由相关有资格审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认定后方能承认;
4、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导师审核。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1、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准和录入:
a)核准(以下与打印证书有关,请务必规范填写):
l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年月是否一致;
l 学习计划内课程和所获学分课程是否完全一致;
l 姓名拼音是否符合要求,标准格式样板:
l 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
b)录入相关信息:
l 我的读书报告:4篇;
l 我的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l 我的预答辩:填写提交并通过导师审核
l 我的学位申请:为后续制作学位申请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供数据和文字,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
l 我的科研成果(学位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
l 学位论文盲审版本上传:
论文封面和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作者和导师的信息,论文最后不需要作者简介和致谢,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写为:第*作者.期刊,年份.例如:第一作者.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或 第二作者(导师第一).Journal of The Electrochemical Society,2014.,
论文上传后请导师进入系统进行确认。
研究方向:不超过八个字
论文送审将通过研究方向及关键词进行匹配送审,因此请尽量保证关键词的精确性,以及研究方向应贴切但不宜过窄。
l 学位上报信息(注:我系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2、毕业生图像:请按照图像采集通知自行核对学信网信息;
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0571-85116233、87056261):
也可查询相关网站: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
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注意:电子版大小必须控制在16kb以内!(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网上链接)。
未能及时将照片及其电子版返回的将顺延下一季申请论文送审及答辩。
3、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以便日后系统能够顺利进入毕业证书打印环节,同时将贷款确认书交任意然老师备案。
三、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按以下顺序整理并递交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论文上传确认后,可通过系统直接打印)
2、学位论文查重报告首页(需导师签字);
3、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
4、开题报告存档页 (需导师签字)及全文1份;
5、读书报告表4份 (系统下载,导师签字,无需原文)。
四、论文评审:
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论文监测平台评阅。
评阅通过的标准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不通过者需延期或中止学位申请。
大修后重新送审者应在再次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doc)
五、论文答辩:
1、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评阅返回结果,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录入;(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步骤.doc);
2、导师组织落实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外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学位论文答辩会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作如 实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3、准备以下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1) 学位申请书2份;
2) 论文评阅书(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3) 答辩记录表;
4) 表决票3张(答辩前至系办任意然老师处盖章有效);
表决票中:同意画○,不同意画x,其余为废票。
5) 酬金表;
6) 毕业生登记表(表决票盖章时领取)
答辩委员会酬金:300元/人 (主席350元),记录员酬金:80元;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递交答辩材料前:
▲自行以管理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帐号密:29ms01,密码:29Ms@001, 录入答辩结果。
七、递交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所有上交材料中需手写部分必须用钢笔书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递交:
1、学位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
2、独创性声明(含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2份;
3、论文评阅书3份(双面打印);
4、答辩表决票3张;
5、答辩记录表1份;
6、体检表1份(定向委培生除外);
7、毕业生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
8、酬金表;
9、学位论文1本: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外加塑封。
八、办理离校手续:
1、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录入栏目内再一次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http://xwfw.zju.edu.cn/fwzn.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
学院党团委:系办王丽梅老师办理(需本人至现场)。
学院资料室:王亚纳老师办理(无需本人至现场);
学院研究生科将在其他所有办理完并填完问卷后自行通过;
三方协议、报到证及档案迁移手续:联系陈辰星老师。
3、将离校单(本人签名)交系办王亚纳老师,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定向和委培生的双证由学院随毕业生档案寄往定向委培单位。
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应将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后的离校单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身份证及前述资料前来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