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关于2016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2015级普博、2014级直博、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以及2014级、2015级博士留学生;
到期博士生必须参加考核,未到期博士生不得提前参加考核;
2、 参加考核的同学请务必在11月1日前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点击下载)”并将纸质版本交给各研究所相关负责老师;
因故拟延期参加考核的同学请务必在11月1日前填写“高分子系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向各研究所相关负责老师提交纸质版本申请;
3、 参加考核的同学请务必在11月9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中期考核”的所有内容并“提交”;
4、请各所结合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评选,于11月10日(周四)向系提交学生的“中期考核表”并报考核结果给沈通老师 ;
5、具体考核安排和方式由各研究所组织并负责解释,相关负责老师如下:
高科所:张兴宏老师 高材所:宋义虎老师 生材所:计 剑老师
6、系网将于11月11日~~13日公示考核结果,若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系党委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87951685
申诉邮箱:lourg@zju.edu.cn
申诉受理:楼仁功 老师
若无疑义15日上报学校;
7、相关链接: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4&object_id=12286
2)高分子系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13&object_id=107909
请各课题组各位老师和同学,特别关照目前不在国内或不在杭州做研究的相关同学,特别提醒往年因故未能参加考核的同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谢谢大家!
高分子系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