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教育  公告栏

高分子系关于申请2014春硕士学位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3891

 

拟申请2014春硕士学位的同学请注意,我系对申请2014春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仍将实行部分双盲评阅制

A)“1/由系统一组织送审(盲审);

B)“2/由各导师确定时间并送审(明审),要求外校外系各一份且2014228日前返回评阅意见。

 

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01.02--2014.01.16 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手续(13.14日仅限高化所、15仅限高材所、16日仅限生材所);

务必仔细阅读高分子系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并在网上进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2014.02.15 春季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日(寒假期间,事先预约)

2014.02.21 递交盲审材料截止日;

2014.02.28 评阅书返回;

2014.03.15 前完成答辩,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二、盲审需递交材料清单:

A)1盲审评阅书(点击下载);

B)1本盲审论文:

论文封面(点击下载);

论文需稍作相应处理: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如:致谢

论文需双面打印

C)、评审费:200元。

 

 

浙大发研【200948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试行办法15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位专家进行评阅,同意答辩者,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不同意答辩的,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