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2013春硕士学位的同学请注意,我系对申请2013春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仍将实行“部分双盲评阅制”:
A)“1份/生”由系统一组织送审(盲审);
B)“2份/生”由各导师确定时间并送审(明审),要求外校外系各一份且2013年3月8日前返回评阅意见。
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一、时间安排
2013.01.07--2013.01.18 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手续(14、15日仅限高化所、16仅限高材所、17日仅限生材所);
2013.02.15 春季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日(春节期间,事先预约);
2013.02.26 递交“盲审材料”截止日;
2013.03.08 评阅书返回;
2013.03.15 前完成答辩,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二、“盲审”需递交材料清单:
B)1本盲审论文:
▲论文需稍作相应处理: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如:“致谢”等;
▲论文需双面打印;
C)、评审费:200元。
三、特别提醒
因2013春季开学较晚,整个送审答辩日期比以往推迟了十天左右,而学位授予日依旧不变,故将严格“02.26递交盲审材料截止”,过期不候。
浙大发研【2009】48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试行办法”第15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再聘请1位专家进行评阅,同意答辩者,可进行论文答辩,如仍不同意答辩的,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充实、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