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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延期研究生补发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6448

    根据有关延期规定“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秋季入学研究生在学制期满(当年6月底)前确因论文工作难度较大、需推迟到当年9月份毕业的,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这部分研究生在向学院申请延期的同时,可提出生活补助申请,经导师与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批。获批准的研究生,学校按普通奖学金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并提供公费医疗待遇。”

补发范围:08秋3年制博士生、06秋5年制直博生或硕博连读今年学制到期。
补发期限:2011年7、8月。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同学,在6月23日(本周四)前跟沈通老师联系(shentong2zju.edu.cn),告知:学号、姓名、专业、入学时间。

 

请相互转告,谢谢!

 

高分子系

201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