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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王亚纳 浏览次数:10978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严格复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经我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    李寒莹     楼仁功         

副组长:    毛峥伟    廉  洁   

成 员:    金  桥    黄小军   吴  刚

申诉联系人:   廉  洁

申诉联系电话:   88208565

电子邮箱:     0012346@zju.edu.cn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

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一)试分数线要求:

 

在满足浙江大学相应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基础上: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总分在 330 分及以上者可以参加复试;

高分子材料专业:    总分在 386 分及以上者可以参加复试;

材料与化工专业:    总分在 325 分及以上者可以参加复试;

总高单低按学校政策执行,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复试名单请见附录。

 

(二)复试内容

1.实验考核:15分钟

实验操作 (40分):考察基础实验规范、实验知识、基础操作。

 

2.专业与外语考核:15分钟(包含1分钟自我介绍,中英文不限)

外语听说 (20分):专业外语口译及交流。

专业综合 (40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3.复试计分:

实验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人,去最高最低分,取其余人的平均分为实验分。

专业与外语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人,去最高最低分,取其余人的平均分为专业与外语分。

 

复试总分(满分100)=实验分(满分40)+专业与外语分(满分60)

 

(三)资格审查与复试安排:

复试日期:2023年3月23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上午7:30-8:00

资格审查与候考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6幢 一楼报告厅(高二123)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另须提供学生证;往届生另须提供前置学历和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须提供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重要提示:

1.具有高分子系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19日中午12点前填写以下问卷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问卷连接:https://www.wjx.cn/vm/epMPAYM.aspx# )。放弃复试者需提交《放弃复试及拟录取资格声明.docx》(发送扫描件至ynwang@zju.edu.cn)。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0日中午12点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完成注册激活,并等待进群通知。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立即与我系研究生科联系(王老师: ynwang@zju.edu.cn,0571-87953142)。

3.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通过钉钉群告知考生。

4.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并交予工作人员保存,待复试完成后领取。

5.复试等待过程中,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至考点或备考点,请勿离开复试区域。

 

四、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0+(复试总分)×0.40

 

五、录取

我系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个专业单独录取,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 复试总分  业务课二  成绩依序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可在我校校医院体检(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3/0316/c37617a2729384/page.htm),也可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我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系联系。

 

 

附录:复试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专业

外语

政治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备注

103353000926573

姚远浩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79

76

141

133

429

 

103353000903043

吕彦兵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80

67

135

127

409

 

103353000903046

孙自强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71

70

136

126

403

 

103353000922790

蒋玮珀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8

74

123

127

392

 

103353000927308

杨超峰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56

75

120

119

370

 

103353000914681

李胜昊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9

72

116

113

370

 

103353000903040

陈大卫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70

67

111

119

367

 

103353000924149

朱睿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1

68

110

121

360

 

103353000924696

邵明晓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57

74

120

108

359

 

103353000901122

张志颖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9

61

106

102

338

 

103353000931062

张杨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9

65

106

98

338

 

103353000913480

徐鑫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71

65

101

98

335

 

103353000903053

陈浩杰

高分子材料

76

72

147

137

432

 

103353000911652

吉俊璋

高分子材料

84

78

117

144

423

 

103353000903050

徐思瑞

高分子材料

77

73

135

133

418

 

103353000911645

朱晨恺

高分子材料

77

72

135

133

417

 

103353000903054

郭宇豪

高分子材料

77

72

127

137

413

 

103353000911646

商瑞霖

高分子材料

76

76

125

134

411

 

103353000903047

刘加文

高分子材料

69

79

129

130

407

 

103353000916095

浦正垚

高分子材料

75

76

131

124

406

 

103353000911648

叶承强

高分子材料

73

68

130

134

405

 

103353000913478

潘宇凌

高分子材料

78

70

125

128

401

 

103353000913477

姜楠

高分子材料

78

72

141

110

401

 

103353000923314

胡浩渊

高分子材料

73

75

129

123

400

 

103353000912944

卫帅彤

高分子材料

66

67

129

134

396

 

103353000926575

陈曦

高分子材料

76

69

124

120

389

 

103353000922602

陶应武

高分子材料

76

67

126

118

387

 

103353000912212

李翊萌

高分子材料

82

71

103

131

387

 

103353000901110

钱俊甫

高分子材料

66

70

127

123

386

 

103353000903048

陆葳琦

材料与化工

66

69

136

123

394

 

103353000927305

杨昊东

材料与化工

74

75

121

120

390

 

103353000929709

林世奇

材料与化工

62

65

98

119

344

 

103353000929920

李沛阳

材料与化工

62

72

121

87

342

 

 

 

 

注:关于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说明

1.奖助体系和在校待遇: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一样参加培养机制改革,进校后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及三助岗位;

2.授予证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位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本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项目制培养,2023级启动“面向双碳的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招生,学费4万元/全程,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在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开展招生名额5人

2023级“面向双碳的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简介:

https://polymer.zju.edu.cn/2022/1012/c38014a2645703/page.htm

 

导师招生信息表:

https://polymer.zju.edu.cn/2023/0317/c38014a272969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