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及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高长有、楼仁功
副组长:张兴宏、王齐
组 员:倪旭峰、吴刚、毛峥伟
申诉受理人:王齐(wangq@zju.edu.cn, 0571-87953754)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分子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本复试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并由学系组织每组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
二、招生名额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21年博士招生名额如下:
招生类型 | 招生指标 | 备注 |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博士 | 2 | 基本指标 |
1 | 学术大师专项指标 | |
1 | 海宁校区专项指标 | |
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 | 2 | 基本指标 |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 | 1 | 基本指标 |
三、复试要求
1、已通过高分子系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初审者;
2、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将以线下形式进行。所有考生须于考前7天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并签订健康承诺书,并提供浙江健康码、近14天的行程轨迹。
其中,考前30天之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境外旅居史以及相关密切接触者有上述情况者,考生提供证明,学院审核,安排线上复试。
1)复试确认
1、请于5月5日前发送邮件至renyr@zju.edu.cn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回复内容如下: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是否参加复试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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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直接在邮件中回复本表格,勿以附件形式发送; 2、如手机号与报名时的手机号发生变更请予以说明; |
参加复试者应随邮件附上本人签名的健康承诺书(下载附件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的扫描件或照片;
放弃复试者应提供放弃复试声明(参考模板下载放弃复试声明.docx);
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线下复试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系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同时间段线上复试。
2、我系将通过钉钉群发布复试相关事宜。请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于5月6日13:00前下载“钉钉”程序,完成注册激活,等待入群。入群后请根据群提示按时逐步完成信息确认、资料上传等工作。
2)资格审核:
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1.准考证(报名系统可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招生学院(系)。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成绩。
3)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方式为面试;
复试小组就有关学术报告内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英语能力测试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
复试安排:
招生类型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备注 |
全日制博士生(不区分专业) | 5月13日上午8:30 |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邵科馆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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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博士生 | 5月13日下午1:30 |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高分子楼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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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请佩戴好口罩,在进入考场前,由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并校验身份信息。体温超过37.2℃的考生到备用考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如仍异常则与校医院联系,经专业医护人员研判,确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
复试形式:PPT汇报,每位考生报告时间限时15分钟,问答时间15分钟左右;
请将PPT转存成PDF格式按时发送至秘书组邮箱。复试时考生应以英语作1分钟自我介绍,采用普通话作科研经历或训练陈述。PPT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或在职科研工作(非应届生)相关,PPT中的文字不限中、英文。
PPT截止发送时间:5月10日11点
收件邮箱:shentong@zju.edu.cn
邮件主题:普博复试-全日制/非全日制-汇报-姓名
注:参加考试时请随身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时需再次核验。
五、录取条件:
1.所有录取考生均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2. 政审合格,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核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基本指标按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另:专项指标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专项指标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附录1:进入复试名单--全日制博士生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备注 |
1 | YB2021180304 | 孙*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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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B2021290001 | 张*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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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B2021290005 | 苗*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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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B2021290007 | 刘*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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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B2021290009 | 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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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B2021290010 | 李*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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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B2021290011 | 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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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YB2021290012 | 许*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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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YB2021290013 | 李*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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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YB2021290016 | 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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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YB2021290020 | 张*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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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YB2021290022 | 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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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YB2021290023 | 熊*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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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YB2021290031 | 王*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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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YB2021290033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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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YB2021290035 | 吴*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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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YB2021290038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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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YB2021290039 | 申*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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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YB2021290041 |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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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YB2021290046 | 李*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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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YB2021290048 | 朱*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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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YB2021290049 | 孙*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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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YB2021290052 | 杨*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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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YB2021290053 | 董*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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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YB2021290054 | 陈*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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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YB2021290055 | 滕*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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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YB2021290057 | 劳*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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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YB2021290059 | 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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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YB2021290062 | 卢*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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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YB2021290063 | 徐*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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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YB2021290064 | 谢*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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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YB2021290068 | 鲁*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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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YB2021290069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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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YB2021290070 | 张*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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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YB2021290072 | 郭*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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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进入复试名单--非全日制博士生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领域 | 备注 |
1 | YB2021290084 | 徐* | 材料与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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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B2021290086 | 刘*军 | 材料与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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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B2021290087 | 金*诗 | 材料与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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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04月30日